标准提案

标准提案流程:

(一) 工作组组员向秘书处提出新标准提案建议,并提交标准建议书;

(二) 秘书处提交至工作组组长,组长安排新提案单位在工作组季度会议上表述标准提案可行性报告;

(三) 工作组组长组织工作组内部成员进行评估;

(四) 标准提案在联盟网站工作组专区上进行公开投票;

(五) 连续参加2次工作组季度会的组内成员有权投票,投票大于 2/3以上,投票通过,投票小于2/3,投票不成立,秘书处汇总意见后,反馈提案成员,修改立项建议书;

(六) 秘书处再次组织网上投票,二次投票不通过不予立项

(七) 通过投票的标准提案,秘书处协助完成征集参与单位,组成标准项目组,标准牵头单位按计划进度组织标准讨论并完成标准最终稿,提交至秘书处。

(八) 联盟组织组内专家(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,且为奇数)对送审稿进行评审,评审通过后由秘书处提交最终稿至联盟官网公开发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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