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《“数据要素×”三年行动计划(2024—2026年)》的通知(十-二十三)

2024-01-05 文章来源:国家数据局 浏览量:2238
(十)数据要素×文化旅游

培育文化创意新产品,推动文物、古籍、美术、戏曲剧种、非物质文化遗产、民族民间文艺等数据资源依法开放共享和交易流通,支持文化创意、旅游、展览等领域的经营主体加强数据开发利用,培育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产品和品牌。挖掘文化数据价值,贯通各类文化机构数据中心,关联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,鼓励依托市场化机制开发文化大模型。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,促进文物病害数据、保护修复数据、安全监管数据、文物流通数据融合共享,支持实现文物保护修复、监测预警、精准管理、应急处置、阐释传播等功能。提升旅游服务水平,支持旅游经营主体共享气象、交通等数据,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构建客群画像、城市画像等,优化旅游配套服务、一站式出行服务。提升旅游治理能力,支持文化和旅游场所共享公安、交通、气象、证照等数据,支撑“免证”购票、集聚人群监测预警、应急救援等。
(十一)数据要素×医疗健康
提升群众就医便捷度,探索推进电子病历数据共享,在医疗机构间推广检查检验结果数据标准统一和共享互认。便捷医疗理赔结算,支持医疗机构基于信用数据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就医。推动医保便民服务。依法依规探索推进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数据融合应用,提升保险服务水平,促进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协同发展。有序释放健康医疗数据价值,完善个人健康数据档案,融合体检、就诊、疾控等数据,创新基于数据驱动的职业病监测、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等公共服务模式。加强医疗数据融合创新,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向金融、养老等经营主体共享数据,支撑商业保险产品、疗养休养等服务产品精准设计,拓展智慧医疗、智能健康管理等数据应用新模式新业态。提升中医药发展水平,加强中医药预防、治疗、康复等健康服务全流程的多源数据融合,支撑开展中医药疗效、药物相互作用、适应症、安全性等系统分析,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。
(十二)数据要素×应急管理
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,探索利用电力、通信、遥感、消防等数据,实现对高危行业企业私挖盗采、明停暗开行为的精准监管和城市火灾的智能监测。鼓励社会保险企业围绕矿山、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,研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评估模型,开发新险种,提高风险评估的精准性和科学性。提升自然灾害监测评估能力,利用铁塔、电力、气象等公共数据,研发自然灾害灾情监测评估模型,强化灾害风险精准预警研判能力。强化地震活动、地壳形变、地下流体等监测数据的融合分析,提升地震预测预警水平。提升应急协调共享能力,推动灾害事故、物资装备、特种作业人员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等数据跨区域共享共用,提高监管执法和救援处置协同联动效率。
(十三)数据要素×气象服务
降低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,支持经济社会、生态环境、自然资源、农业农村等数据与气象数据融合应用,实现集气候变化风险识别、风险评估、风险预警、风险转移的智能决策新模式,防范化解重点行业和产业气候风险。支持气象数据与城市规划、重大工程等建设数据深度融合,从源头防范和减轻极端天气和不利气象条件对规划和工程的影响。创新气象数据产品服务,支持金融企业融合应用气象数据,发展天气指数保险、天气衍生品和气候投融资新产品,为保险、期货等提供支撑。支持新能源企业降本增效,支持风能、太阳能企业融合应用气象数据,优化选址布局、设备运维、能源调度等。
(十四)数据要素×城市治理
优化城市管理方式,推动城市人、地、事、物、情、组织等多维度数据融通,支撑公共卫生、交通管理、公共安全、生态环境、基层治理、体育赛事等各领域场景应用,实现态势实时感知、风险智能研判、及时协同处置。支撑城市发展科学决策,支持利用城市时空基础、资源调查、规划管控、工程建设项目、物联网感知等数据,助力城市规划、建设、管理、服务等策略精细化、智能化。推进公共服务普惠化,深化公共数据的共享应用,深入推动就业、社保、健康、卫生、医疗、救助、养老、助残、托育等服务“指尖办”“网上办”“就近办”。加强区域协同治理,推动城市群数据打通和业务协同,实现经营主体注册登记、异地就医结算、养老保险互转等服务事项跨城通办。
(十五)数据要素×绿色低碳
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,推进气象、水利、交通、电力等数据融合应用,支撑气象和水文耦合预报、受灾分析、河湖岸线监测、突发水事件应急处置、重污染天气应对、城市水环境精细化管理等。加强生态环境公共数据融合创新,支持企业融合应用自有数据、生态环境公共数据等,优化环境风险评估,支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设计和绿色信贷服务。提升能源利用效率,促进制造与能源数据融合创新,推动能源企业与高耗能企业打通订单、排产、用电等数据,支持能耗预测、多能互补、梯度定价等应用。提升废弃资源利用效率,汇聚固体废物收集、转移、利用、处置等各环节数据,促进产废、运输、资源化利用高效衔接,推动固废、危废资源化利用。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,支持打通关键产品全生产周期的物料、辅料、能源等碳排放数据以及行业碳足迹数据,开展产品碳足迹测算与评价,引导企业节能降碳。

强化保障支撑

(十六)提升数据供给水平
完善数据资源体系,在科研、文化、交通运输等领域,推动科研机构、龙头企业等开展行业共性数据资源库建设,打造高质量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据集。加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,在重点领域、相关区域组织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,探索部省协同的公共数据授权机制。引导企业开放数据,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,支持社会数据融合创新应用。健全标准体系,加强数据采集、管理等标准建设,协同推进行业标准制定。加强供给激励,制定完善数据内容采集、加工、流通、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的权益保护规则,在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。
(十七)优化数据流通环境
提高交易流通效率,支持行业内企业联合制定数据流通规则、标准,聚焦业务需求促进数据合规流通,提高多主体间数据应用效率。鼓励交易场所强化合规管理,创新服务模式,打造服务生态,提升服务质量。打造安全可信流通环境,深化数据空间、隐私计算、联邦学习、区块链、数据沙箱等技术应用,探索建设重点行业和领域数据流通平台,增强数据利用可信、可控、可计量能力,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。培育流通服务主体,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,通过新建或拓展既有园区功能等方式,建设数据特色园区、虚拟园区,推动数据商、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协同发展。完善培育数据商的支持举措。促进数据有序跨境流动,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,持续优化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措施,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探索。
(十八)加强数据安全保障
落实数据安全法规制度,完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,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制度,加强个人信息保护,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。丰富数据安全产品,发展面向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的精细化、专业型数据安全产品,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解决方案和工具包,支持发展定制化、轻便化的个人数据安全防护产品。培育数据安全服务,鼓励数据安全企业开展基于云端的安全服务,有效提升数据安全水平。

做好组织实施

(十九)加强组织领导
发挥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,强化重点工作跟踪和任务落实,协调推进跨部门协作。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行业数据开发利用需求,细化落实行动计划的举措。地方数据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落实方案,因地制宜形成符合实际的数据要素应用实践,带动培育一批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,营造良好生态。
(二十)开展试点工作
支持部门、地方协同开展政策性试点,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,结合场景需求,研究数据资源持有权、数据加工使用权、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落地举措,探索数据流通交易模式。鼓励各地方大胆探索、先行先试,加强模式创新,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实践经验。推动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数据资源进行会计处理。
(二十一)推动以赛促用
组织开展“数据要素×”大赛,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搭建专业竞赛平台,加强数据资源供给,激励社会各界共同挖掘市场需求,提升数据利用水平。支持各类企业参与赛事,加强大赛成果转化,孵化新技术、新产品,培育新模式、新业态,完善数据要素生态。
(二十二)加强资金支持
实施“数据要素×”试点工程,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各类资金加大支持力度。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,优化金融服务。依法合规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,发挥相关引导基金、产业基金作用,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数据产业。支持数据商上市融资。
(二十三)加强宣传推广
开展数据要素应用典型案例评选,遴选一批典型应用。依托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及各类数据要素相关会议、论坛和活动等,积极发布典型案例,促进经验分享和交流合作。各地方数据管理部门要深入挖掘数据要素应用好经验、好做法,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,加大宣传力度,提升影响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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