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盟理事会各成员单位:
《道路视频摄像机智能分析功能及分级要求》、《合作式智能运输系统 车用通信系统应用层及应用数据交互标准 第二阶段》、《基于车路协同的自动驾驶实车在环测试系统 应用数据交互信息集》及《智慧高速公路 车路协同系统框架和要求》共4项团体标准已依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〔2019〕1号 )及联盟标准制修订程序完成标准起草,并顺利通过专家技术审查,现形成报批稿并提交理事会。烦请理事会成员单位与2020年12月11日之前登录联盟网站理事会工作专区(http://www.c-its.org.cn/Index/lists/catid/5.html)参与投票,标准文本报批稿及通知邮件已发送给理事会各成员单位,请注意查收并参与投票。
中国智能交通产业联盟秘书处
2020年1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