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求《营运车辆碳排放监测体系框架》意见的通知

2024-10-30 文章来源: 浏览量:124

联盟各成员单位:

营运车辆碳排放监测体系框架标准现已完成标准起草。为提高联盟团体标准质量,并依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(2019]1号)及联盟标准制修订程序,现公开意见征求。

请各成员单位专家代表积极填写附件意见反馈表,并于2024年11月27日前将《意见征求反馈表》以寄回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牵头单位,逾期将视为无意见。

 

《营运车辆碳排放监测体系框架》

牵头单位全称: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

联系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

联系人:宋艳

电子邮箱:yan.song@rioh.cn

联系电话:18810729302

附件2 意见征求反馈表.doc

附件1《营运车辆碳排放监测体系框架》标准征求意见稿.pdf



附件1 《营运车辆碳排放监测体系框架》标准征求意见稿

附件2  意见征求反馈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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